朗读
临海市工商局 临海市农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订单农业”发展的通知
各科(室)、所(分局)、队,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市农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保护农民利益,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海市农业局研究决定,建立联动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快订单农业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推广“订单农业”。要及时总结推广我市现有的“品牌+合作社(经纪人)+订单+农户”的有效模式。利用一切条件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大力宣传发展“订单农业”的必要性及意义,强化合作社与农户对订单农业的认识,提高双方参与订单农业的自觉性,促进订单农业的顺利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在合作社和广大农户中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双方的诚信意识。
二、全面介入,规范“订单农业”。要充分发挥职能,对农业订单从签约到履行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监督,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一是开展合同备案。将合作社与农户订立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指导和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二是做好合同纠纷调解。要发挥基层工商所、“12315”的力量,为订单农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于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要积极介入,做好化解调解工作,提高合同履约率。三是加大对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订单进行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打造品牌,提升“订单农业”。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合作社、农民广泛宣传农产品商标注册的有关知识,提高注册商标的积极性。对具有地方特色,尤其是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名、特、优”农副产品,更要积极引导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对已经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要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实施上门服务、跟踪辅导,及时推荐申报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