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实行政务公开内容备案检查制度。凡涉及政务公开的重要事项,由有关部门提出并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凡涉及政务公开的资料,由有关负责人签字并按公开的顺序进行存档。市及街道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建立单位内部权力分解制度。对权力运作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明确权限,分工管理,使办事的各个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实行定期审计制度。审计部门要定期对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情况以及政府部门管理和政府委托社会团体代管的各类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四)推行预公开制度。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只要不属于保密事项,应当事前公开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后再正式公开。
(五)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制度。在推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的同时,建立重大行政听证制度,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有关方面、利害关系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