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05年3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发[2005]21号文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指出:防震减灾是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市、县(市、区)地震机构建设,已列入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可在科技局增挂地震局的牌子,并适当配备人员编制。
《2009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浙平安[2009]4号)又把防震减灾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事项,被列为2009年度“平安市县”创建考核内容。考核采用扣分形式,具体内容是“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未落实的,每项扣3至5分”,其中包括未指定本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管理部门和科室,未落实相应工作人员,每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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