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临海市人民政府文件
临政发〔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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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适当调整土地收购储备补偿标准的
通 知
临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临海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盘活国有土地资产,增加土地储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临政发〔2008〕23号作以下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