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民救[2010]62号
临财社[2010]12号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台政发[2010]17号),确定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80元。依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文件规定,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对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城市居民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92元;
二、农村村民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0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36元。
临海市民政局 临海市财政局
二○一○年五月一日
- 上一篇:临海市2012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
- 下一篇:湖景国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