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临海市审计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海市审计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要事项公示遵循依法行政、全面真实、程序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重要事项公示工作,局机关各科室按照各职责,配合好重要事项公示工作。
第四条 下列重要事项,应当向社会公示:
(一)地方性审计法规、审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审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审计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重大审计事项;
(四)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
(五)公务人员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拟公示的重要事项,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