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临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的通知》(临政发〔2009〕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了《临海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临海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合署办公,职责如下:
(一)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单位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它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九、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确定本单位所属公开范围,并将范围内的公开内容编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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