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1、依法信访,遵守信访秩序。
2、依法信访依法保护,违法信访依法追究。
3、遵守《信访条例》,依法逐级有序文明信访。
4、《信访条例》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5、《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6、《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7、《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8、《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9、《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10、《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11、《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12、《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13、《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14、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15、《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16、《信访条例》规定: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行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