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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信
各位退役士兵:
为了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着力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广大退役士兵在加强基层政权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骨干和生力军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和国防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36号),现就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育培训承训学校:
临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地点:大洋西路305号(市一医院东边)。
二、 教育培训的基本原则:
1、自愿报名参加,自主选择专业,免费参加培训。
2、技能培训为主,学历教育为辅。鼓励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三、教育培训的形式及时间:
1、 退役士兵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短不少于3个月。
2、退役士兵如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的,可免试就读本市的相关学校,学制一般为两年。
3、退役士兵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执行普通高校教育教学相关管理规定。
四、招生办法:
1、退役士兵须在3月底前,按时向市民政局提交申请表(请带2寸彩照3张),经资格审查后,由承训学校负责通知录取。
2、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统一纳入全省高考统招体系。
五、教育培训的补助:
1、补助范围:退役士兵要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其培训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全额负担。
2、补贴标准:按实际受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3、退役士兵要求参加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的,其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各位退役士兵,你们要充分认识党和政府对你们的真切关爱,珍惜这次教育培训的机会,积极报名参加,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学风,投身学习和培训。同时要保持和发扬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强化实践,学有所成,努力成为思想、技能“双过硬”的新型实用人才。
联系电话:85286584,85287865
临海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