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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属企业2011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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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企业2011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1年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会议、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大局和省属企业“转型强体、创新强企”发展战略,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全面带动企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以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为核心,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以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重心,统筹推动企业人才工作;以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为省属企业“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把握重要节点,依托重要活动推进工作。按照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抓住重要节点,推动活动深入开展。1月份,做好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实施“送温暖”惠民大行动,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职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和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春节前,组织开展第三次督查点评活动。“七一”前,要认真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工作,集中开展党员教育周、奉献服务周、党内关爱周、帮扶互助周和成果展示周等各类主题活动,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纪念活动。

  2、开展争创“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丰富活动内涵。按照全省“双强争先”活动现场推进会的要求,省属企业着重围绕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动转型、升级产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开展争创“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各企业要按照省国资委提出的“双强争先”活动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争创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实施重点培育,努力创建一批“发展强、党建强”的企业。要把“双强争先”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和拓展,作为争创“转型发展先锋”的具体表现形式,与创建“四好”领导班子、争当“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等活动有机融为一体。要以党内的创先争优活动引导群众组织的创先争优,从而带动企业的创先争优。

  3、开展“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企业要分级开展“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展示宣传。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和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分别开辟展示评选专栏,进行集中展示和宣传,组织网络点评和投票,每月评出10例推荐到省级展示和评选。“七一”前评审出30例“国企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汇编成册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学习。要继续通过简报、网站、党务公开栏、墙报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

  4、加强分类指导,增强活动成效。要致力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大力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内关爱基金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应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指导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建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建成各项工作的亮点。直接接待服务群众、与社会公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按照形象亮化、服务优化、考核量化、党群联动的要求,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微笑服务活动,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提高活动满意度。

  二、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后备人员队伍建设

  5、进一步提高省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指导省属企业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指导省属企业党委深入查找满意度调查反映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强化舆论宣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评价权、参与权、监督权。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省属企业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情况的监督力度,深入整治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努力提高省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6、切实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省属企业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报告会、开展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各企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省属企业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把《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纳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深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7、认真做好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配备工作。根据省属企业发展和班子建设需要,注重把政治素质好、懂经营、善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经营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入企业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情况,加大对不称职和不胜任领导人员的调整力度。推进市场化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力度,指导和推动省属企业党委在本企业中大力推进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工作,在省属企业中开展中层管理人员联合公选工作。指导省属企业党委积极推行下属企业董事会、党委任期换届工作。

  8、不断加强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日常管理。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情况的了解掌握,定期进行分析。开展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做好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述职工作。试行《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综合考核评价试点。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函询诫勉、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出国政审等管理制度,了解掌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及时做好企业领导人员信访调查核实工作。

  9、大力推进省属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试行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人员任期制度,继续推进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交流。推进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探索开展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制度有关工作。继续做好外派监事会组建工作,加强专职监事队伍建设,实现省属企业监事会全覆盖。

  10、高度重视省属企业后备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荐后备人员上挂、下派和横向交流锻炼,特别是到市县、机关、央企、省国资委挂职锻炼。加强后备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后备人员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定期了解掌握后备人员培养情况和表现情况。指导省属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后备人员培养目标、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切实提高企业后备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扎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11、着力抓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各企业要按照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在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把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总体部署,组织力量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加强指导培育,力争在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培育50个示范点,形成一批党建工作示范基地和特色项目,从而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以典型示范打造党建品牌。

  12、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各企业要完善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做到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推进到哪里。加大在生产车间、工程项目、产业链、流动党员集聚区组建支部的力度,重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吸收技术骨干、管理骨干等高素质人才加入党组织。落实党员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中共党史的学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通过纪念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报告会等形式,帮助党员和职工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的光辉历史、伟大成就、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政治信念。重视党内关怀和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借鉴和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的方法手段开展活动,逐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

  13、积极推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成果,各省属企业至少选择一家二级单位通过“公推直选”方式,完成党委换届工作;列入换届计划的基层党支部,只要条件具备的,都应按照“公推直选”的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制度。根据省委出台的有关党代表任期制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联系党员群众等工作机制。

  14、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各省属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厅字〔2010〕10号文件)精神,认真分析企业面临的新情况,建立职工思想调研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妥善处理各类矛盾。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对思想和实际问题较多、个人和家庭利益调整较大的职工群体,要坚持“摸清底数、定期访谈、稳妥解决”的原则,推行基层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联系制度,适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跟进服务措施,努力保持企业和谐稳定。

  15、重视统战、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结合省属企业实际,认真做好统战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党建对团建、工建的领导,指导群众组织开展符合各自特点的活动。开展富有行业特色的文明企业、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岗位等创建活动,努力提升社会形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员工”活动,形成岗位建功、奉献社会的风气。

  四、重视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16、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浙江省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员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建立师资库,不断实现内容和形式的创新,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7、落实“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属企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省属企业进驻“海创园”工作。鼓励省属企业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特别是海归人才。实施“省属企业创新型、紧缺型引才工程”。出台省属企业人才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加大对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省属企业人才信息库。

  18、重视班组建设。各省属企业要加强车间、班组、站所等基层单位的建设。要以提高班组成员整体素质为重点,开展以“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积极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贯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要选好配强班组长,注重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高班组长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夯实企业管理基础。

  五、着力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19、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深入开展廉洁从业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多种形式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化效能监察,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加强省属企业全面风控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省属企业加强管控能力建设意见》,切实建立起与企业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防控模式。推行“阳光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具有浙江国资国企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查,并作为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1、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若干规定》、《廉政准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以及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建立完善案件查办组织协调机制,增强案件查办合力。坚持和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完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重视加强党务和组织工作者队伍建设

  22、推进学习型部门建设。企业组织人事、党建工作部门要推进学习型部门建设,健全经常性学习培训制度。企业要切实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负责人,充实组织人事、党建工作部门力量。要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重视教育培养,推行交流轮岗,提高综合素质。组织人事、党建工作部门要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下基层、转作风,努力成为企业科学发展的保障部、促进部。

  23、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党建研究专委会和各企业政研会的作用,采取重点选题、整合资源、集中研讨等方式,加强对新形势下企业组织人事、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丰富工作内涵,拓展工作外延,综合运用现代信息、统计分析等先进技术,大力推进组织人事、党建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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