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临海市具体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招标、拍卖、挂牌部份)
供地呈报材料及标准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合格。
执行(审查)期限: 承诺期限11个工作日)
一. 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
⑴、建设用地申请表;
⑵、实地踏勘表(涉及违法用地的,应纪录违法用地等情况);
⑶、拟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工业用地还应明确产业类型和“双控”指标;
⑷、国土资源局要求公开出让请示;
⑸、市政府同意公开出让批复;
⑹、相关部门意见汇总表(附涉及批件)
①林业部门意见
②发改部门意见
③环保部门意见
④安全部门意见
⑤是否压覆重要矿床(国土资源局)
⑥是否是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国土资源局)
⑦其他涉及部门意见
⑺、农转用、征收批后实施情况汇总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表(附下例材料)
㈠、①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②农转用征收“一书三方案”呈报材料、③项目用地情况汇总表
㈡、①统征所征地协议书、②市政府征收土地公告、③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㈢、①市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②被征地村补偿款收据、③社保部门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联系单
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用现状局部图(仅用于存量建设用地)
⑼、1:500——1:1000用地红线图(表明规划红线、征地红线和用地红线)。
一. 供地方案;
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项目提供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
宗地编号(权属代码)
⑵、地价评估技术报告及估价结果确认书;
⑶、 出让合同方案
(招拍挂出让合同编号)
属下列情况的,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经同意补办手续的违法用地,需提供:
1)违法用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2)罚没款收据复印件;
3)有关责任人员处分建议书(涉嫌犯罪的应提交土地犯罪移送书复印件);
4)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机构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