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通知》,明确2012年将对各地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古生物发掘、进出境、登记档案管理、产地保护、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标本的收藏管理以及化石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编制、数据库建设等方面。
《通知》强调,各地要协助当地立法机构对本地区已有的地方性古生物化石保护法规进行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完善;古生物化石资源比较丰富、尚未出台地方性古生物化石保护法规的省(区、市),要抓紧调研论证,尽快出台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原则、范围、制度以及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进出境等都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