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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其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和要求?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司长彭齐鸣。
统一质量管理要求,完善资质管理制度
为什么要出台这个《规范》,其编制依据是什么?彭齐鸣指出,《规范》的出台,是为了统一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要求,完善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制度,更好地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
彭齐鸣介绍说,国家标准GB/T 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下简称“GB/T 19001-2008”)引入地质勘查行业已有20多年,对指导和规范地勘单位的质量管理活动起到了很好作用。但由于地勘单位将GB/T 19001-2008转化为本单位质量管理标准时,存在对标准条款理解不一、贯标尺度深浅不同的情况,不利于地勘单位质量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此,编制《规范》纳入了2009年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在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的组织下,中国地质调查局会同地勘行业有关单位,按照行业标准编制程序,在广泛调研、借鉴其他行业质量管理标准的基础上,遵循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几易其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历时三年完成。
彭齐鸣说,《规范》以GB/T 19001-2008、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制度为依据,结合地质勘查工作特点和地勘单位质量管理现状,参照其他行业质量管理标准,采用现代科学管理理念,采纳了GB/T 19001-2008的条款,遵循突出行业特色、简明通俗易懂、科学统一适用的基本原则,通过《规范》,统一地勘单位质量管理标准,切实发挥质量管理体系在地勘单位管理中的作用,整体提高地勘单位质量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规范》出台后,地勘单位应当分析本单位原有的质量管理现状,对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使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如期实现。
彭齐鸣说,《规范》要求,地勘单位应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人员、设备仪器、资金、信息等资源;建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质量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同时,还应加强对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通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和日常监督检查,促进质量管理活动的持续改进。
彭齐鸣介绍说,地勘单位质量管理内容一般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环境管理,立项、投标及合同管理,实物采购管理,外包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的质量检查与验收,质量管理活动的评价与改进等。《规范》对以上各方面内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地勘单位应建立并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的配置、培训、考核、奖惩等,并从质量意识、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与技术等方面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环境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地勘单位应建立野外工作安全保障制度,在野外作业前,熟悉和了解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必要时应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救援设备,确保野外施工作业环境安全、适宜。在立项、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地勘单位应通过立项、投标及合同管理活动,确保充分了解任务来源单位及相关方对地质勘查项目的要求,并有能力实现这些要求;投标或签约前,对项目的立项、招标等行为的合法性进行验证;签约后,监控履约情况。
实行质量全程监控,并定期进行检查
项目质量管理,是地勘单位质量管理的重中之重。彭齐鸣介绍说,《规范》从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两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项目质量“把关”。
《规范》要求,地勘单位应建立并实施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项目设计、野外施工、室内资料整理、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写等过程予以控制。在项目设计方面,地勘单位应根据任务来源单位要求,按地质勘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要求的有关规定编写项目设计书,并根据任务来源单位要求组织评审。在野外施工方面,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准备,配置和提供充分而适宜的人员、资料、设备仪器和后勤保障,确保野外工作按时开工。施工中,应落实质量责任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施工后,应依据标准规范要求,对野外原始资料、地质试验测试结果、数据处理结果等,进行综合整理,编制相关图表。此外,野外验收通过后,还应对综合整理的资料进行归纳、对比、分析,开展综合研究,总结地质规律,提升地质认识,为编制成果报告提供系统完整的地质资料。
《规范》还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含分包过程)中,地勘单位应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和标准规范对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以确保地质勘查成果满足要求。在项目工作完成后,应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进行项目野外验收或室内资料验收并组织评审。成果报告通过评审后,应按规定进行地质资料汇交、成果归档等工作,并做好地质勘查成果交付及交付后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彭齐鸣说,就如何处置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规范》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地勘单位应按制度要求对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进行处置,并对处置的结果进行验证;对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处理,查明原因;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地质勘查项目不允许整体外包,外包方不得再转包
彭齐鸣介绍说,《规范》中对项目的外包作出规定,首先明确的是,项目不允许整体外包,只允许项目中的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航空地质调查、遥感地质调查、地质钻(坑)探、地质实验测试)外包,且外包方不得将外包工作转包。
在外包单位选择上,地勘单位应按照外包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所需外包内容的要求,评价和选择合适的外包方,并根据评价结果建立合格外包方名录,在合格外包方名录内实施外包,并与外包方签订外包合同或协议。
《规范》还对整个外包过程提出详细要求,外包前,应对从事外包的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或服务要求的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外包方编制的工作设计或实施方案;确认外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验证外包方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和设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同时,地勘单位还应对外包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对于具有特殊技术质量要求或复杂程度较高的外包服务,必要时可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管。
《规范》是质量管理的统一行为准则,应全面推广执行
彭齐鸣说,《规范》共14章,基本覆盖了地勘单位的质量管理活动,是地勘单位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统一的行为准则。它的推广应用,有助于强化地勘单位质量管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对促进地勘单位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彭齐鸣指出,《规范》定位为地质勘查行业标准,是对地勘单位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已经和未按GB/T 19001-2008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单位都有完善和规范的作用,它不仅可以为GB/T 19001-2008的认证提供行业审核准则,更为各级地质勘查主管部门提供了检查地勘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彭齐鸣强调说,《规范》应在地勘单位中全面推广,贯彻执行。近期,国土资源部将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单位举办贯标培训班,宣讲贯标的目的意义、重要性及标准条文释义。并监督检查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贯标实施情况,促进地勘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彭齐鸣还说,今年,国土资源部组织修订《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国土资发〔2008〕137号),拟将GB/T 19001-2008和《规范》共同作为地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审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