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正文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 临政发〔2013〕12号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朗读
文号:临政发〔2013〕12号


 

 

                              JLHD00—2013—0003

 

临海市人民政府文件

 

 

临政发〔2013〕12号

 


临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

 

临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临海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清明临近,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渐入峰期,旅游及祭祀等活动频繁,火灾隐患严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限:2013年3月30日至2013年4月7日。

二、禁火区域:林地及距林缘50米以内的区域。

三、在禁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范围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七条禁令:

1. 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2. 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

3.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4. 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953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