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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春季春游及“清明”、 “五一”假期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春季是生产、旅游的旺季,“清明”和“五一”小长假将至,扫墓、祭祀和踏青出游等活动较多,人民群众出行相对集中。为贯彻落实台州市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春季交通安全工作
进入春季,气温逐渐转暖,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逐渐增多,交通建设项目陆续复工,旅游、运输活动也更加频繁,而且春季天气多变,阴雨连绵,浓雾多发,极易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各单位要针对这个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春季安全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教育管理,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监管,认真落实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契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责任。运管部门要结合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严把运输企业安全资质关,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开展驾驶人员换季安全教育,落实春季旅游包车运输安全措施;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做好车船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杜绝故障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杜绝违章超载、超速和疲劳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制度,充分发挥广大旅客的监督作用。督促客运站(场)加强旅客行包检查,及时制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船)。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公路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持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设施齐全和完好。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强化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机械安全性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切实加强检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从事运输生产的车船、客运站场、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应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从事县乡和农村道路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运输工具一律不得从事节日期间的运输生产。局里将适时组织开展春季安全督查。
四、切实加强预警、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春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气象和交通运输安全信息,确保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运输安全。 同时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上报事故和险情。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管理 通知
抄送:台州市交通运输局,临海市安委办。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