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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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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3]37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17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我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8:30-12:00   《档案高级管理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试题题型为主观论述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考试成绩合格证的条件。

(一)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档案馆员资格或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二)获得考试成绩合格证的条件。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采取先考试后进行资格审查的办法,报考人员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考试成绩合格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成绩无效。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于7月10 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处理帮助和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本人保存,等成绩合格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浙江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杭州市曙光路45号,联系电话0571-87057035)。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方可进行网上交纳考试费。已网络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档案局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等工作。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12〕21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和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要求。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前,本人须携带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和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发放考试成绩合格证,不退还考试费用。

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时间紧,政策性强,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档案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规定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2013年度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7月1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档案局,各市档案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3年7月1印发


附件

 

2013年度省档案副研究馆员

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7月1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7月10 日至24 日

 

网络报名、网上交费

 

10月31日至11月2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11月3日

 

考试

 

有关部门核定合格分数线后

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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