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施行部分行业筹建登记,根据省工商局相关工作意见,特制定《临海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筹建登记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海市工商局
2013年9月23日
临海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筹建登记操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施行部分行业筹建登记,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临海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适用筹建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海洋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等,服务业中适用筹建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石油及制品经营、住宿、餐饮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其他行业中前置审批条件过高、前置许可申请周期较长且该行业无社会危害的企业。
第三条 申请筹建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当载明拟筹建项目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投资规模及筹建期限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