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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临安监〔2013〕37号 |
关于开展“2013安盾”2号
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临安监〔2013〕37号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1日印发
各镇(街道)、医化园区安监中队:
根据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安盾”2号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台安监管〔2013〕107号)精神,结合当前实际,市局决定,8月份至9月份在全市开展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中的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2013安盾”2号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8月20至9月30日。
二、检查重点
全市机械行业,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主体责任的落实
情况:
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4、从业人员是否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情况。三、行动方式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采取面上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面上检查由各镇(街道)、医化园区安监中队自行组织,对机械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由市局组织部分安监中队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开展交叉执法,对机械行业企业较集中的区域进行一次重点抽查。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蒋丽娟 潘献民 章旭 古城安监中队 大洋安监中队 东塍安监中队
检查:古城街道、大洋街道、东塍镇。
第二组: 蔡先宝 张益兵 陈崇正 杜桥安监中队 医化园
区安监中队 上盘镇安监中队
检查:杜桥镇、医化园区、上盘镇。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各镇(街道)、医化园区安监中队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检查计划,充分发挥基层安监中队的作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检查,避免走过场,确保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2、结合开展,强化服务。在检查中要紧密结合省、市两级有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要做到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针对检查时发现的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薄弱的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宣贯工作,切实增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意识,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要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检查,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该责令整改的,坚决予以责令整改;对于逾期未改正的和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
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此次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医化园区安监中队要认真总结,并填好《“2013安盾”2号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和《“2013安盾”2号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案件情况表》,于10月2日前报市安监局监察大队。联系人:潘献民,电话:85161170,传真:85161165。
附件:1.“2013安盾”2号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2.“2013安盾”2号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案件情况表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21日
附件1:
“2013安盾”2号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统计项目
数 量
备 注
专项行动检查家数
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份)
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份)
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份)
发出强制措施决定书(份)
责令暂时停产停业(起)
立案调查(起)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13安盾”2号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案件情况表
序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行为
立案时间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