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文号:临安监〔2014〕44号 |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中队: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工贸行业全面调查排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4]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的文件要求,抓紧做好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的统计汇总,并于8月20日前将《浙江省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电子版报送市局企业监管科,联系人:何宗法,电话:85161168,传真: 85161165,电子邮箱:244013392@qq.com。
附件:浙江省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