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文号:临安监〔2015〕39号 |
各镇(街道)安监中队、头门港新区安监中队,局机关各科室队:
根据市编委《关于调整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临编[2015]21号)精神,我局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现将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明确、调整如下: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主要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职责。主要职责为: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
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增加如下工作职责:参与查处职业危害事故;依法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