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临海市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
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临海市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临海市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
攻坚战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城管〔2017〕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攻坚战,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影响和制约当前安全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隐患基本得到整改;行业和企业自主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多部门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类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液化气储配企业、管道燃气企业、液化气供应站点等。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是重点检查天然气管道、天然气(液化气)储配站、管道燃气、液化气供应站(点)及城镇居民用户燃气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是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倒灌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餐饮场所、流动摊点及使用瓶装燃气居民用户安全设施不合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四是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是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六是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七是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八是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九是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是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十一是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三、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
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至6月5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临海市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本单位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检查攻坚阶段(6月6日至11月15日)。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自查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我局将组织人员对燃气行业领域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明确治理责任,采取下达整改指令、专项督办、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检查以暗查暗访为主,采取全覆盖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