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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临市监〔2017〕43号 |
各所(分局):
现将《临海市2017年度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临海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检查表
2.临海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抽查汇总表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9日
临海市2017年度自我声明公开的
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抽查方案
为规范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依据
1.《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
2.《浙江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3.《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
5.《关于全面开展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浙质标发〔2016〕130号)。
二、抽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已在国家标准委建立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抽查重点及时间安排
2017年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抽查。
上半年监督抽查的重点是:涉及医疗器械,信息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造纸原料和纸制品,燃料和化学品,珠宝和工艺品,建筑结构类产品,公共设施设备,户外休闲用品,灯具及配件等11类产品的标准。
下半年监督抽查的重点是:涉及电子元器件,汽车机械,建筑施工及维护设备,织物和皮革材料,水资源开发设备,空气调节系统及管材,科教用品,办公设备和用品,出版物,安全防护设备,医化产品等11类产品的标准。
四、抽查内容
1.企业产品标准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浙江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
2.企业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相应的测试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3.企业产品标准引用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4.其他问题。
五、监督抽查技术支持单位
按相关规定确定承担本年度临海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单位。
六、监督抽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