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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HD00-2017-0018
临海市人民政府文件
临政发〔2017〕39号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
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头门港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第十六届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建筑业是我市的重要优势产业,也是我市的传统产业、规模产业、绿色产业和支柱产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保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89号)、《台州市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台政办发〔2016〕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临海市“打造全面小康标杆市,再创千年古城新辉煌,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新方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着力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实现我市由建筑之乡向建筑强市转变,努力打造“浙江建造”标杆县市。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建筑业增速高于台州同行业平均水平,经济社会效益、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市场经营能力、质量安全管理等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位居台州前列。具体目标任务包括7个方面:
1.规模产值。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确保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5.5%以上。全市建筑业特级总承包企业达到1家以上,一级总承包企业达到15家以上,二级总承包企业达到25家以上;全市年产值超100亿元的1家以上,年产值50—100亿元的5家以上,10—50亿元的20家以上。出省施工比例达到65%以上,形成100亿元以上区域性市场1个以上,形成50—100亿元区域性市场5个以上。“十三五”期间海外营业额实现零的突破。
2.结构优化。培育具有科研、设计、生产、施工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1家以上。积极引导企业进入能源、矿产、交通(公路、铁路、城市轨道)、水利、电力、港航等今后国家投资热点和重点发展行业的施工领域。
3.科技进步。全市建筑业企业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以上,台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以上,国家级工法2项以上,专利100项以上,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1个以上。
4.人才培养。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县域,最大限度吸引和集聚各类人才来临创业创新,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建立和完善人才的培养、引进、集聚、创业、激励、服务机制,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注册执业人员、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专家和能工巧匠等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争取注册执业人员达到2000人以上。
5.绿色建筑。实现全市城镇地区新建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以上。推进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
6.质量安全。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含市政金奖)2项以上,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3项以上,省级优质工程20项以上,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0项以上。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处于台州领先地位。
7.市场监管。建立以信息化为平台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实施企业、项目差异化监管,奖优罚劣,推行优质优价,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1.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具备下列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经确认后由市政府命名为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完成建筑业施工产值50亿元以上,且市内入库税金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总承包企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业企业,经确认后由市政府命名为市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年完成建筑业施工产值超10亿元,且市内入库税金达到8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年完成建筑业施工产值超3亿元,且市内入库税金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企业;年完成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产值1500万元,且市内入库税金达到15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咨询企业。
2.加强企业用地保障。根据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需求,市国土部门要重点保障建设用地指标,其他相关部门要提供一站式绿色通道审批服务支持。
根据建筑业发展需求,市国土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专项用于解决制约我市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办公、仓储、生产、科研等用地问题。有条件的镇(街道)可选择适合地块,规划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和建筑产业园,引导建筑业企业集中发展,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做大做强建筑业总部经济。
3.推进企业融资上市步伐。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实现建筑业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我市建筑业优化升级。对企业在实施股改、挂牌、融资、兼并重组等过程按《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80号)执行。
4.营造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建立临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省、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发布平台数据的共享交换。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建立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市场现场联动,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5.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挥资本、技术优势,通过EPC、PPP等模式,积极参与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从单一承接业务向综合承接业务转变、由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商转变,提高全过程综合承包能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6.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我市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7.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根据《临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及《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要求,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转变建筑产业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建筑品质,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加快建设现代产业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