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教育局
临教人〔201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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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学年度临海市名教师名校长奖励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临海市名教师名校长并实行奖励的通知》(临市委发[2003]57号)精神,切实加强名师名校长的管理,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对今年临海市一、二、三级名教师名校长奖励对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合格的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目前在岗的省特级教师、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临海市名师名校长。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临海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核暂行办法》(临教人[2003]36号)、《关于评定临海市名教师名校长并实行奖励的通知》(临市委发[2003]57号)、《浙江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浙教人[1999]202号)《台州市名师名校长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职责内容,重点考核拟奖励对象履行省特级教师和各级名教师、名校长职责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各类考核表及“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履行职责情况考核汇总表”。
2018年开始,考核内容以《关于印发<临海市名师名校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教人[2017]32号)为准。
四、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