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种类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
(二)违背上级机关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
(三)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的;
(四)不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公开政府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