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直属各单位:
《中共临海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安排》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海市司法局党组
2018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临海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筑牢全市司法行政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临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基础,为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作出积极的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新为组长,杨周才、杨善义、林金龙、黄道双、周才正、朱普华等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朱普华兼任,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各成员科室指定一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三、工作职责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成员对分管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局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党组工作责任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至少安排一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要建立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每年至少通报一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