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海市水利系统创建“临海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各有关单位名单
临海市水利局
2018年1月31日
临海市水利系统创建“临海无欠薪”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力争2018年我市实现“无欠薪”市创建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关于印发<“浙江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浙防欠薪发〔2017〕1号)及《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创建“无欠薪”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05号)规定,结合我市水利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紧围绕实现“两个高水平”的奋斗目标,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企业责任、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水利施工企业拖欠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构建诚实守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水利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临海无欠薪”。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水利行业工资支付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市防范处置水利行业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达到“三个确保”要求,即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努力把全市水利系统拖欠工资案件数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全市水利行业欠薪案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实现突发欠薪事件和群体性欠薪事件60分钟现场应急响应;一般性欠薪事件,确保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劳动者工资得到足额兑现。
(三)建立完善的水利行业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主要包括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管理制度、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施工现场欠薪预警制度、施工现场欠薪应急保障制度等。
三、组织机构
创建“临海无欠薪”,对于我市水利系统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谐企业的创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工作,决定成立临海市水利系统创建“临海无欠薪”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如利
副组长:郑永明、林 江、陈惠蓉、张建中、阮亨权
成 员:单卫国、李 琼、许笑天、王 敏、黄首彪、
徐阳明、陈顺利、潘昌生、李长征、刘春华、
涂道平、何华志、金良军、齐马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李琼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创建内容
(一)完善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0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我市现行水利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努力构建完善的水利行业企业工资支付保障体系。
(二)大力实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各施工企业要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11〕68号),建立健全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帐,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有条件的企业,应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各水利行业企业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从根本上防范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