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台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水利行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水利办〔2018〕5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制定《临海市水利行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及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临海市水利行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2.各有关单位名单
临海市水利局
2018年1月22日
附件1
临海市水利行业标本兼治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台州市水利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我市水利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杜绝我市水利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省水利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和规范为依据,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和不断完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体系,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面。
二、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在我市水利行业构建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市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效、机制更为完善。构建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准入机制,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构建形成较为完善的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机制,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全面遏制。构建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事故应急响应和应对处置能力得到全面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领域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方法,并组织生产一线单位、班组、岗位全面排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施工)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节和人员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定期对各类生产、安全设施设备和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摸清危险有害因素底数。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按照风险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红、橙、黄、蓝四级,逐一落实风险点分级管控责任和具体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管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并严格实施单位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对红、橙级重大安全风险要制定实施专门的管控方案并及时报告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建立本单位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图。
2.落实水利主管部门安全风险管控监管责任。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等)运行管理、农村水电、勘察设计外业、人员密集场所(办公场所、水利风景区等)、水利旅游等领域为重点,依照国家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管控的制度规范,细化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标准。建立实行定期风险预判制度,每季度认真梳理和分析本行业领域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对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预警制度,定期对红、橙级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
3.加强区域性安全风险管控。各单位要建立和实行每季度一次风险预判制度,组织对行业监管范围内的水利各类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摸清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并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结合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对不同等级风险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水利各类安全风险管控。
4.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到班组和岗位。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制定落实治理方案,通过全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5.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结果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不同的督查检查频次和重点内容,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立举报隐患奖励制度,对自查自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作为处罚依据,对举报和检查发现且经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