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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
临 海 市 教 育 局
临市监〔2018〕11号
关于举办“食安杯”中小学生绘画比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中学,民办学校:
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营造浙江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我心中的食安临海”暨“食安杯”中小学生绘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临海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城市、你眼中的食品安全城市”,或“食品种养殖、生产、销售、经营、消费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创作主题,结合自身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切身体会,描绘“我心中的食安临海”,作品要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二、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在校学生及各幼儿园在园幼儿。比赛分三个组别: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
三、参赛作品要求
国画、版画、油画、素描、水(粉)彩、蜡笔画、插画、漫画等,画种不限;参赛作品一般不超过半开(53X76cm),国画作品不超过四尺斗方(69X68cm)。参赛作品可以单人完成或多人合作(可在家长或老师指导下完成)。作品不需装裱。
四、其他要求
(一)上送名额:以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属中学、民办学校为单位报送,每个单位报送作品2-5副。
(二)收件安排:收件截止时间定于2018年4月20日,评选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收件地点为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9办公室(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方大道221号),联系电话:85157805。参赛作品可以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报送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食安杯”绘画作品汇总表》(附件1)和《“食安杯”绘画作品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打印后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三)所有作品需拍摄高清电子图片(供网上展示投票及出版画册用,必须达到印刷用的图像500像素以上),并连同《汇总表》和《登记表》电子稿打包后,以xx学校为文件名,发至邮箱lhscjg307@qq.com。
(四)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