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水利站、直属各单位,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重点水利工程指挥部:
汛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抓落实,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明确汛期安全生产重点防范领域和防范对象。各单位细致排查出租房、危化品、次生灾害等各类隐患,突出在建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水库、水闸、农村水电、水文监测等安全管理,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各重点水利工程指挥部重点做好基坑开挖、施工围堰、夜间及高空作业、脚手架、施工用电、爆破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要加强施工期间水雨情和工情的预测、监测,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预案要求安排施工,严防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台州市2018年重点水利(围垦)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台水利办〔2018〕6号),加强度汛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严格时间节点及程序要求,做好各在建重点水利(围垦)工程度汛预案的初审工作,及时上报我局。其他在建项目参照进行。
二是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运行工程管理单位,切实履行水库、水闸、水电站、重要堤防等重点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明确工程安全责任人,落实责任人相关职责,细化责任内容;明确汛前准备、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防洪调度、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目标;各重点工程指挥部要加紧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做好应对强降雨、泥石流等突发险情时的应对准备,在河、库等危险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有危化品、出租房、次生灾害影响的管理单位,应将其风险纳入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水利工程失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加强对采沙、取土、弃土等生产经营行为的安全监管。汛期禁止一切河道采沙、堤防取土等行为,对前期因采沙、取土造成的容易导致滑坡、崩塌的深坑,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泳警示标志,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