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等三部门关于展开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水保〔2014〕2号)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台州市对临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五水共治”考核要求,结合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临政函〔2016〕110号),开展第三批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标准,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并建立工作台账。
鼓励各单位大力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器具,加强节水器具改造,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节水水平。
各单位要严格淘汰现有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公共用水器具,强制实行使用具有节水标识的节水器具。淘汰直落式及6L以上便器,大力推广6L以下便器;推广陶瓷內芯的节水龙头,节水淋浴喷头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的其它节水型器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