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台州学院附属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提高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学费、住宿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为加强民办教育收费行为的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计[2018]22号)和《临海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临政办发[2014]10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你校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基准价10000元,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30%。你校确定具体标准报发改、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