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交通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将我市打造成“无证明城市”,根据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台州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和《临海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多管齐下,最终实现“无证利民”,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临海市全面建成“无证明城市”工作目标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交通各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在2019年3月20日前实现“无证明”。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全局行动全域推进。根据上级要求,统一确定标准、统一部署实施、统一创建时点、统一督查评价,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
2.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在交通运输范围内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事项,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形成保留和取消的两份证明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
3.坚持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以群众和企业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为工作导向,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助、当事人承诺等方式,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三、工作举措
(一)开展全面梳理
我市交通各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需要申请人提供其自身未持有、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举证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清理范围。
交通各单位对其负责梳理的证明事项提出取消或者保留的清理意见或者建议,填写《本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在2018年12月20日前报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保留的,应当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如法律法规名称**条**款**项),如无相关依据也应当予以说明。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拟定清理意见
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是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核查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三)公布清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