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安监办:
现将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三场所三企业”领域推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通知》(台安监管〔2018〕1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并将完成试点企业名单报送市局企业安全监管科。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
关于印发在全市“三场所三企业”领域推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台州湾产业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安监办:
现将《关于在全市“三场所三企业”领域推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日
关于在全市”三场所三企业“领域推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工贸行业企业事故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进一步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根据《台州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台安监管〔2018〕80号和《台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试点工作方案》台安监管〔2018〕136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三场所三企业”等6个行业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积极查补短板,强化系统意识,推进社会共治,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基础上,按照2018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到12月底,全面完成“三场所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使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安全生产约束条件在工贸企业生产经营环节中得到有效落实,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整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实施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实施范围为:金属冶炼、液氨制冷、船舶修造、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四、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