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发改价检处[2018 ] 26号
当事人:台州东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负责人:杨仙桔
地址:临海市江南街道靖江南路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本机关于2018年7月3日依法对台州东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现已查明,你单位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不明码标价的”的规定,在停车收费过程中,没有明码标价。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检查时制作的《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明台州东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