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日12点30分左右,临海市永丰水泥管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关于授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权限的批复》(临政函〔2017〕56号)文件的规定,临海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永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临海市永丰水泥管道有限公司“9·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现将《临海市永丰水泥管道有限公司“9·1”事故调查报告》呈上,请予批转。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王海平,联系电话:85135938)
临海市永丰水泥管道有限公司“9·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9月1日12点30分左右,临海市永丰水泥管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关于授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权限的批复》(临政函〔2017〕56号)文件的规定,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永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临海市永丰水泥管道有限公司“9·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现将该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临海市永丰水泥管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企业法定代表人胡士龙,注册地址:临海市永丰镇石鼓村,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该公司现有员工25人,王美青兼任安全生产管理员。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8年9月1日12时许,临海市永丰水泥管道有限公司水泥管道工人凌庆力、凌桂满、胡小荣等在厂里制作水泥管道。凌庆力负责操作台的操作,凌桂满负责模具的组装拆卸,胡小荣负责操作行车。制作水泥管道的工序是先把管道模具拼装好,接着用行车把模具吊到一边注入水泥,再用行车把注入水泥的管道及模具整体吊到蒸汽池进行蒸汽硬化,硬化结束后再整体吊出来放在地上进行模具拆卸。12时20分左右,凌桂满在拆卸一段水泥管道的模具门头时(此时该水泥管道的上模具已被拆除),该模具门头突然脱落倾倒,压在凌桂满的头部。
事故发生时,胡小荣正站在该水泥管道的另一面操作行车,发现事故发生后,立即呼唤工友及其他在场人员参与事故救援。众人抬起模具门头后将伤者搬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为及时抢救伤者,公司用私家车将凌桂满送往台州医院抢救。伤者于当天1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故善后工作于2018年9月4日处理完毕。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此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凌桂满,男,59岁,住址:浙江省临海市永丰镇坑头村78号,身份证号码:33262119591129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