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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省、台州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台州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扣省、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求创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了新的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调整临海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完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领导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作出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全市形成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科学谋划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月初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台州市人民政府报告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中国临海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在全面总结全市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临海市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实施方案》以及2018年度对镇(街道)、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
三是创新“分层定制”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坚持“按需培训、学以致用”的原则,创新实施法制培训“分层定制”,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员、行政执法人员等四个不同的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班、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法制员专题培训等多期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务实管用的学法用法、法制业务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市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以此牵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认真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印发《临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及《2018年度临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市法制办主任带头在常务会议上学法“第一课”,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授课,全年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6次。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印发《临海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组织三批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9月25-27日在市委党校举行了为期3日、170余名市管现职领导干部参加的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是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宣传平台,加大在省法制办简报和省法制办、台州市法制办网站等媒体上宣传力度,出台制定《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严格落实每月通报制度,采用多种方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展现临海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成果。不断加强法制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在信息挖掘的广度和深度上做文章,在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上下实功。2018年,政府法制信息录用数在全省、台州市排名领先,其中被省法制办录用简报2篇。
(二)健全机制、严格程序,着力提高决策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科学管理。全面落实《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出台《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试行)》《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程序规定(试行)》等制度,形成重大行政决策总的工作规定与专项具体工作规范相配套的“1+5”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刚性约束。推行并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实施镇(街道)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制定了《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试行)》《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编制出台2018年度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4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镇(街道)和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要求立案归档并报法制办备案。
二是严格制发规范性文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汇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下发各地各单位,扎实深入开展学习,不断提高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切实做到不乱发文件,不发“奇葩”文件。对于未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的规范性文件,均要求办文单位重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合法性审核环节,要求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交市政府之前,先由起草单位的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市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集体审议前再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一些涉及经济发展和重大民生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比如《临海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安置补偿实施意见(试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提前介入,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意见,指导修改和审核工作,然后提交市政府集体审议决定。集体审议时注意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如实记录,避免专断决策、拍“脑袋”决策。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要求,全年对8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编号,向台州市和临海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76件,未出现审查不通过情况。把两年一次的定期清理与年度重点部署要求的有关“浙江省著名商标条例”废止清理、“最多跑一次”改革清理、“产权保护”文件清理等专项清理结合起来,对2017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以及与上位法和上级文件不一致的3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8件规范性文件宣告失效,将295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目录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清理确定需要修改的3件规范性文件,完成修改并公开发布。
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按台州市要求开展政府合同清理工作,报送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案例,强化行政机关合同规范化管理。市法制办对通知参加或者受邀参与讨论的政府合同、协议,均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合同签订的合法有效提供保障。全年,参与谈判并制作市政府及部门合作协议书31件,共审查各类政府合同26件,收到政府合同备案8件在全市范围对2016年以来各行政机关签订的各类合同开展合同清理工作。共清理政府合同总数共计2031件,其中,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1534件,尚在履行中的合同496件,未完全履行的合同1件,合同涉及的种类主要为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合同等。
四是创新法律顾问聘用模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关于印发临海市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的通知》《临海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等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聘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建设。发挥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严谨的法律意见、为构建法治政府提供法律保障。创新法律顾问聘用模式,优化法律顾问工作格局。镇(街道)、法律事务较多的开发区、市政府直属单位单独聘用法律顾问,法律事务较少的单位和市政府联合聘用法律顾问,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工作,组建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组,聘任市法制办11名同志和法学专家、律师等13名同志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及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聘用信息、履职信息登记录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实现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三)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培训,提高行政效率,防止权力滥用。开展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修订报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作,加强裁量基准动态化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网上录入工作的通知》,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主体公示工作,在中国临海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等信息。实施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按月通报制度,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规范执法办案,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15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和19个镇(街道)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视音频设设备。截止目前,全市工作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1578台,镇(街道)配备执法记录仪255台、无人机3架。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高度重视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备案工作,抽调了工作人员进行突击督查,督促抓进度,审核抓质量。全年,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197起,其中行政处罚1195起,行政许可2起。
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全员领证”。制定“全员领证”的目标,除专门从事人事、财务等可以不领证的外,实现全员领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制度,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5月初开始,分六期组织行政执法资格专题培训考试,并将《行政处罚法》、《许可法》等18部法律法规汇编成册,编印1520册发给参加培训行政执法人员。6月、10月组织两次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共126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至2018年年底,全市50个行政执法单位,共有3916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部颁证、省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3700名,全市行政执法持证率达到94.5%,与上年相比提高32.5%,提前实现袁家军省长在全省建设法治政府会议上要求的全省各行政机关在2019年前持证率达到85%的目标。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认真抓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出台《临海市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临海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办法》《临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调整市行政执法监督员,邀请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全市执法专项监督检查3次。7月、10月举行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对集中抽查农林业、综合执法、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国土和住建等15家单位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近150件进行集中交叉式集中评查,取得了较好的评查效果。整合监督资源,积极创新法制监督方式,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市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委、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并印发了《临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办法(试行)》,按照要求联合开展平时监督与执法案卷评查监督活动,构建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监督格局。
四是抓好政务公开试点项目,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政务公开实际,制定了《临海市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临海市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制度》等15项制度,制定每月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对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并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市政务公开办在全市组织开展4次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等为内容培训。开拓公开渠道,维护临海政府门户网站并开通临海政务公开微博;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和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公开政府信息。顺利完成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确立了十大领域723项主动公开事项,较试点前增加654项,2个标准成为台州市地方标准。
(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实施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工程。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职权的统一行使,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的行政复议程序,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更为专业化和规范化。2018年度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81件,比上年同期60件上升35%;立案前化解15件,占比18.5%;立案受理66件,比上年同期57件上升15.8%,已处理案件60件,案结率达74.1%,其中纠错处理9件,纠错率占受理总数的13.6%。复议协调和解比例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协调化解案件38件,和解率达46.9%。 印发《临海市行政应诉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并及时向台州市法制办报送。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在中国临海门户网站公开21件。
二是多举措深化复议体制改革。第一,创新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受理当事人来人申请复议的基础上,临海政府门户网站开通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第二,强化行政争议调解。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强化立案阶段调解,在材料接收和立案期间指定调解员跟进调解,将化解矛盾关口前移;第三,改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强化依法审查、公正裁决理念,逐步改变行政复议书面审查为主的做法,加大听证审理力度,注重通过实地调查、面谈等方式查清案情事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第四,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规范办案人员行为,提高办案人员审理案件水平,实现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多元化、复议调解全程化、审理规范化,推动建设行政复议“三室”——即“申请人接待室+行政复议听证室+行政争议调解室”,其中复议听证室已装修完成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