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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学年临海市教育系统党建
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全市教育系统各党组织:
现将《2018学年临海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临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
2018学年临海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1 | 组织健全 | 15 |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临海市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得5分;按期进行换届,配强班子队伍的,得5分;年度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坚持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的,得5分。 |
2 | 阵地建设 | 10 | 有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等标准配备的,得5分,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另有党建长廊、党建小广场、党建文化墙、党建综合体等其中优秀阵地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
3 | 制度建设 | 15 | 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得2分,操作规范,台账资料健全的,得5分,少一次扣1分;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记录规范,内容丰富、完整,得5分,发现不规范一处扣1分;党员学习笔记本按要求记录的,得3分,发现党员无学习笔记的每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学习教育 | 15 | 党支部有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得5分;成立青年党员学习社,并开展学习教育等多种形式活动的,得5分;按三个阶段组织开展“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有方案、有总结的,得5分。 |
5 | 党员管理 | 1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670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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