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补贴对象: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9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有:①植保无人机44台,可享受追加补贴资金109.7686万元;②农机保险补贴机具19台,可享受保险补贴资金1.2198万元。共发放植保无人机追加补贴和农机保险补贴资金110.9884万元(详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1、规范资金发放程序,严把资金发放审核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行补贴资金发放公示制度,将享受相关补贴的机手姓名、补贴金额、机具名称、型号、台数在所辖镇(街道)进行公布,同时在中国·临海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附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76-85313205)。经公示符合享受补贴者,各有关农业经营组织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公章、收款发票和银行存折直接到市农机管理总站办理领取补贴手续,不准集体代领,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收费;各有关农村家庭户的补贴资金将由市农机总站直接汇入一卡通账号。
2、明确责任,加强补贴农业机械的监管工作。健全补贴农机具的档案,各购机户要及时到所辖镇(街道)农机管理站申报所购农机具,按时参加年检年审,保证农机具的完好,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对在核查或年检年审中未见机器运行的,暂停资金发放;如发现补贴机具以小套大、虚购套购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并逐级上报。如有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真正发放到位。
同时将对享受补贴的农机具进行跟踪检查服务,供货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为购机者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发挥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附件:1.临海市2019年植保无人机追加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3.临海市2019年农机保险补贴机具资金发放明细表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