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根据《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临市委〔2017〕89号)、《临海市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评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临人才领〔2018〕1号)及《临海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临市委〔2019〕43号)、《临海市社会事业领域紧缺人才、取得突出成果和作出重大贡献人才奖励实施细则》(临人才领〔2019〕9号),现就开展2019年度临海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相关单位中全职引进到临海内的各类学校、医院、媒体、文化等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从事教学、临床、创作、科研或管理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01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到临海市工作,符合紧缺条件的引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专业研究方向符合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其中2019年01月01日—05月19日期间来临的,需属于《临海市社会事业领域紧缺岗位人才目录》(见附件3)中所列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2019年05月20日—12月31日来临的,需属于《临海市社会事业领域紧缺人才目录》(见附件4)中所列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
3.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聘用合同(含劳动合同)、引进前5年没有在临海工作经历(不含应届全日制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在省、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申报和认定程序
1.申报推荐阶段。申报人根据公布的条件及要求,对照《临海市社会事业领域紧缺岗位人才目录》范围,按申报要求填写《临海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申报书》(附件1),提供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新闻传媒集团分别负责宣传文化类、教育类、卫生类、体育类、新闻传媒类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由主管单位汇总后以文件形式报市人力社保局。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
2.资格复审。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新闻传媒集团等单位,做好所有申报人才的资格复审确认工作。
3.公示认定。复审通过的建议入选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