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补贴对象:
根据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灾后产业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临市委办[2019]123号)和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利奇马”台风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相关补助申报、验收及兑现工作的通知》(临农[2019]174号)等文件精神。对因“利奇马”洪灾损毁需替换的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等四种农机具实施补贴政策,总补贴额为购机价的65%(含农机购置补贴)。经农户自主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机具33台,共发放补贴资金123.06万元(详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1、规范资金发放程序,严把资金发放审核关。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实行补贴资金发放公示制度,将享受专项补贴的机手姓名、补贴金额、机具名称、型号、台数在所辖镇(街道)进行公布,同时在中国·临海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附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76-85313205)。经公示符合享受补贴者,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公章、收款发票和银行存折直接到市农机管理总站办理领取补贴手续,不准集体代领,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收费;各有关农村家庭户的补贴资金将由市农机总站直接汇入一卡通账号。
2、明确责任,加强补贴农业机械的监管工作。健全补贴农机具的档案,补贴机具需按时参加年检年审,保证农机具的完好,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对在核查或年检年审中未见机器运行的,暂停资金发放;如发现补贴机具以小套大、虚购套购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并逐级上报。如有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真正发放到位。
同时将对享受补贴的农机具进行跟踪检查服务,供货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为购机者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发挥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附件:1.“利奇马”台风受灾损毁替换农机具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6日
附件1 “利奇马”台风受灾损毁替换农机具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