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应急办:
现将《临海市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危险化学品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
临海市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危险化学品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巩固“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成果,消除各类隐患,防控重大风险,防范一般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件,根据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和《关于印发临海市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安委〔2020〕6号)精神,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危险化学品攻坚战,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通过政府精准严格规范监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着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危险化学品攻坚战,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管控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如期完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头门港医化园区要明确《临海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中的低分项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间节点,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五个一体化”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流物流一体化”工作,有效利用“智慧园区”系统、危货电子运单系统等技术手段,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园区封闭化管理。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依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分别于6月底前、12月底前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报当地应急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GB36894-2018和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须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日志制及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制度“三项制度”,实施企业重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落实重大隐患滚动排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闭环机制。
(三)深化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巩固201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治理成果,开展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在临海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信息共享、系统联动、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常态化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按照“地毯式查全,抓重点查透,聘专家查深,举一反三查广”要求,深化实施“四查四改”工作机制,县、镇(街道)两级全年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依托“智慧安监”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一企一档”台账。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抓好国家对临海市指导服务的组织和落实,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全社会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对照《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医化园区产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市委办〔2020〕2号)、《临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及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56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开展9人以上(不含本数)涉爆和剧毒品车间改造减员工作,在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后仍然不能达到9人及以下的,企业作出说明并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对建成9年以上(不含本数)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为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线实施整体改造。探索微管反应器技术应用,降低工艺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突出抓好动火等特殊作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突出抓好设施检修、危险品仓储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现场监督,严格责任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技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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