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临海市财政局文件
临财会〔2020〕6号
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
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代理记帐机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0〕7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市取得代理记帐资格的代理记帐机构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2019年12月31日前办公地点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到我市的代理记帐机构及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