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 全力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浙委办传〔2020〕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强油料供给保障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51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2020年种粮补贴政策,鼓励规模种粮,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经过大户自行申报、村级调查核实、镇(街道)核查公示及市级抽查核实等程序,2020年度全市规模种粮补贴面积共计178710.47亩,补贴资金共计33655613.4元(附件1)。其中大麦补贴面积414亩,补贴资金49680元;小麦补贴面积7122.41亩,补贴资金854689.2元;油菜补贴面积2000.44亩,补贴资金240052.8元;早稻补贴面积61855.05亩,补贴资金15463762.5元;早稻-西兰花补贴面积30856.42亩,补贴资金4628463元;单季晚稻补贴面积25719.25亩,补贴资金3857887.5元;连作晚稻补贴面积29841.53亩,补贴资金7758797.8元;旱粮补贴面积2134.74亩,补贴资金426948元;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补贴面积18766.63亩,补贴资金375332.6元。现将2020年度规模种粮补贴资金33655613.4元拨付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稻麦种植补贴:对全年种植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50亩(含,下同)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简称“联合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给予稻麦复种补贴。补贴标准:早稻每亩补贴250元,单季晚稻每亩补贴150元,连作晚稻(不包括再生稻)每亩补贴260元,大小麦每亩补贴120元。规范运行的联合社,稻麦每亩追加补贴20元。
2、早稻—西兰花轮作补贴:对早稻-西兰花轮作50亩以上的农户,每亩补贴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