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自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以来,今年是第五个中华慈善日。为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落实《慈善法》,传播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民慈善意识,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做好我市第五个“中华慈善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决战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为主题,广泛开展慈善宣传和慈善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及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活动时间
集中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主题,开展各类慈善公益活动
各单位要在集中活动期间,特别是“中华慈善日”当天,通过政府搭建平台、社会参与的方式,举办形式新颖多样、地方特色鲜明、群众踊跃参与的慈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作用,支持它们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机关和农村,依法开展各类相关活动,持续掀起宣传热潮,汇聚决战脱贫攻坚力量,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慈善组织要以“中华慈善日”为平台,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支教助学、扶残助医和安老助孤等各类慈善救助活动。全市慈善义工(志愿者)团体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教育、文化、医疗、助残、敬老、环保、城市卫生等领域大力倡导慈善公益服务,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二)创新形式,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座谈会、与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联学、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活动、开展志愿服务。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互联网、微信及现场宣传等宣传渠道,围绕《慈善法》主要内容及细化要义,结合今年“中华慈善日”活动主题,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报道,展示我市近年来慈善事业开展情况、主要慈善成就、慈善公益项目社会成效等。
(三)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