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正文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的报告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朗读

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局认真按照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目标任务,严格完成《2020年临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定《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行动迅速,配合密切。围绕农家乐、民宿、畜禽屠宰场等重点场所,有效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强化畜禽免疫和疫情监测,严格落实跨省调入畜禽及其产品备案、报验及落地报告制度,严厉打击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力度,深入实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舆情管控,依法做好防控知识科普,依法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跑一次”向办得快、办得好推进。今年共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7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3项,其他权力事项8项,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跑零次或跑一次,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办结。严格落实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标准化,根据省“八统一”和办事指南实行动态调整,同步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实现线上线下一致。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部署,农业农村局窗口纳入大综窗管理,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事项清单标准和“受办”分离改革,推行“无差别受理”,全年无投诉事件。

三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按照“应进尽进”原则开展“三集中三到位”,除省跑改办明确不宜进驻中心的10个事项外,我局其他61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全面完成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科室负责人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各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创建“无证明城市”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创建“无证明城市”举报投诉监督办法(试行)》、《临海市农业农村局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宣传并深入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健全行政执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性审查行动,对2014年以来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审查,做好增量文件审核和存量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出台的涉农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深度应用,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推进政府服务事项由“线下办”到“线上办”进而“掌上办”,全力建设“无证明城市”。以“互联网+监管”为抓手,推进掌上执法系统应用,我局纳入到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人员95人,执法人员APP端及PC端全部激活,激活率100%。截至12月21日,对本单位“互联网+监管”事项共认领行政检查232项,行政处罚221项,行政强制18项,完成相应表单的配置,做到监管事项入驻率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及公开发布等制定程序制作并报备规范性文件。凡是规范性文件均需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制度执行,拟属市政府、市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报请市府办送市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局文件由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制定机关的法定权限;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今年共审查各类合同20件、规范性文件10件。

二是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临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临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临编〔2020〕37号)文件,实行局队合一,在临海市农业农村局挂牌,内设“综合科、案件审查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5个科室。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他配套制度,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和各项专项行动,执法成效显著,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立案47件,结案42件,共罚没22.9841万,其中重大案件2件(移送公安1件),执法态势总体良好。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指引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临海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和监督管理要求,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凡是纳入清单和年度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规定》和《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规定的程序实施,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通过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调整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建立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源移送、协查协办、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等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开展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肃惩处违法行为。

二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强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推动“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16.67%,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100%。年初结合我局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各项农业监管检查纳入双随机检查计划,制作双随机检查任务表。截至12月21日,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公布双随机任务6个,其中跨部门任务1个,共抽查对象59个,目前已完成59家企业的抽检,全部公示检查结果,实现了抽查事项全覆盖。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609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