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应急办、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协查作用,切实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效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信息化推动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中介机构协查解决小微企业事故隐患“不会查、不会改”的问题,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解决企业事故隐患“不想查、改不好”的薄弱环节,促进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措施
(一)以信息化推动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之一。要求所有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每月定期上传至台州市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系统,确保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自报率100%。
(二)发挥中介机构协查作用解决小微企业事故隐患“不会查、不会改”的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中介机构的重要服务内容,也是体现服务质量水平的主要指标。中介机构每月至少一次服务企业过程中,帮助工矿企业特别小微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事故隐患应查尽查,治理方案切实可行有效,并通过台州市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系统上传服务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同时发现连续3个月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必须报镇(街道)应急办和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