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渔船管理专业合作社:
2021年元旦和春节将至,时值冬汛生产旺季,大风、大雾、寒潮等恶劣天气频发,生产海况极为恶劣,渔业水上事故时有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20〕23号)《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市委办发电〔2020〕71号)《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平安稳定工作的通知》(临政法〔2020〕30号)和12月28日召开的全市冬汛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遏制较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和冬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渔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盯渔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把握动态编组、动态干预、值班瞭望、指令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等渔船安全生产重点环节,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和“五个不准”,牢牢守住渔业安全底线,保障元旦和春节期间渔业生产安全,切实有效管控和化解渔船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渔业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提高防范意识。“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渔业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解决思想隐患、设备隐患、操作隐患、执行指令隐患等四大隐患问题,切实提高从业渔民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要吸取2007年11月11日浙临渔2261船碰撞事故、2011年2月28日浙路渔2403触礁沉船事故和2020年3月6月浙普渔23911碰撞沉没7人失踪、4月12日浙普渔68628失联事件(船上共21人)和《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渔船海上生产事故的通报》(浙海渔振办〔2020〕9号)通报事故等惨痛教训,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渔民返港的有利时机,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对渔民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防雾、防触礁、防渔商船碰撞,防寒潮、防超载、防超抗风力航行生产,防火灾、防超员、防超航区、防从事非渔违法活动等事故警示教育,还要做好渔业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敏感水域管控工作,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严防涉外违法渔业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