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本市不发生初级水产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1、落实水产养殖单位主体责任。“两节”期间,相关科室(站、队)要督促水产养殖企业和个人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30亩以上规模养殖主体签订《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切实提高水产养殖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
2、广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以发放农业部《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 2020年1号》等禁用药物清单、赠送《养殖日记》等宣传形式,加大对孔雀石绿、氯霉素、地西泮、硝基呋喃类、沙星类等违禁药物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告知养殖业主安全用药、健康养殖知识。
二、加强“两节”期间重点水产品药残抽检工作
突出靶向抽检,增强抽检针对性,尤其是对辖区内病害多发区域、风险较高的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临时监督抽查。以休闲垂钓场所、正在上市销售养殖单位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对上市前水产品中违禁药物及停用药物的检测力度,及时排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三、开展“两节”期间执法检查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