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乐清市2005年度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第一批次部分建设用地项目(浙土字〔B2005〕第10080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龙飞集团、金溪村综合楼、民扬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黄华镇实验学校、温州罗格朗电器有限公司、乐清市卡拉麦罗服饰有限公司。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和面积
乐成镇盖竹村耕地0.1643公顷;乐成镇金溪村建设用地0.1933公顷;柳市镇张瞿村耕地0.5800公顷;黄华镇岐头三村耕地0.4641公顷;北白象镇旺林村耕地0.3976公顷;北白象镇高中村耕地1.1358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费按照《乐清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乐政发〔2003〕56号)有关标准执行。